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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笔 - 霍建强的随笔 - 政治主张

霍议员新年伊始谈税改---中薪阶层最受伤
发表于:2010-02-05 12:2    623 浏览 / 0 评论 

工党统计事务发言人、民族事务副发言人 霍建强 (Raymond Huo)

自年前至今,我走访了不少社区组织和团体, 和许多人关于税务问题作了交流。交流下来的感受是:我们对于本国的税改现实与前景,既忧心忡忡,也充满期待。
 
前一阵子税务工作小组的报告,是大家最关注的热点。税务工作报告提出一些很好的原则性的东西,比如它提出的六大原则:一是税收系统的连贯性,二是要高效率促进发展,三是税收要体现公平性,四是规范性和严肃性,五是财政支出,六是执行及执行过程的行政管理、监督等方面有哪些费用。
 
稍微作一些解释,如第五项的“财政支出”(fiscal cost)指的是什么?报告现在提出一个方案是把公司税和个人所得税的上限拉平。所谓拉平就是说把个人所得税从原来的38%降到30%,这样一来,你政府少收上来的税一年大概是$16.6亿。那么它怎么从别的地方去找钱补这少收的部分呢?涨GST于是成了它的一个选择。如果GST从现在的12.5%涨到15%的话,那政府一年能捞到$19亿进帐;若涨到17.5%,一年便能有$37亿到政府手里。然而如果真按上述方案去做,那普通消费者吃的苦头就大了。
 
工党在税改议题上的立场是:一要认真对待税务工作报告的每项提议,二会认真审核政府每项举措---不管怎么改,都应当体现公平、公正,利于社会发展, 利于大多数人的利益。而不能制造、维持那些特殊阶层(the privileged few)。
 
说到特殊阶层,连税改工作小组的抽样调查也发现,全国首富的100人当中,居然有一半是不按最高个人所得税来打税的。而国家党的减税效果,是 70%的减税(超过$10亿)会流向3%的高收入人群。最需要钱的普通百姓,反而一分没有。
 
 
其次我们不妨用对照法来看这个税改问题。约翰•基总理和国家党的部长们一直以来喜欢谈赶超澳洲,那我们就和澳洲来作比较。新西兰的最高个人所得税是38%,而澳洲的个人所得税最高是45%。作为参考:英国的是50%,美国是35%,OECD国家平均是41.9%。
 
公平起见,我们都以顶端3%人群的税收来作比较:新西兰前3%的最高收入人群的收入占全国的16%,纳的税则占全国税收的23%;澳洲前3%的最高收入人群的收入占全国收入的17%,纳的税占全国税收的27%。所以比顶端,我们比不过澳洲。
 
真正的问题其实出在底部的50%。撇开最穷和最富的两端先不谈,先谈中间的中薪阶层。顶端以下,新西兰50%的收入人群,他们的收入是占全国收入的17%,纳的税是全国税收的12%;澳洲谷底的50%收入人群,纳的税也是占全国税收的12%, 但收入占全国的25%,。换句话说,澳洲有一半以上的人,生活水平比我们新西兰人高。照顾到中薪阶层,也是为什么澳洲人气较旺、比较富裕的重要因素之一。
 
所以综合百姓的感受,真正受伤害最大的是中间这个阶层。中间阶层背的包袱太多了。而且中间这个阶层是并没有太多的信托公司、税务组合去刨税的。同时这个阶层享受的社会福利也是最少的。但是你要是一涨GST,我们日常生活的牛奶面包尿片费用都必涨,已经负重很多的中间阶层的负担更要加重,于是最受伤害的就变成对国家贡献最大的这部分普通纳税人了。正如我们前面提到的,同样纳税占全国税收12%的谷底50%人群,澳洲中间阶层的收入水平远高于新西兰。所以真正想要赶超澳洲,你要把我国的这个中间阶层照顾好。只要政府的政策稍稍倾斜,这部分人群就能轻松得多。而涨GST,最受冲击的就是这个中薪阶层。

 现在很多人说新西兰的公司税太高。其实公司税高低与否没有一个简单的衡量机制。新西兰在公司税方面1988年引进一个Imputation制度。1988年之前,公司税是双轨制:公司盈利部分按公司税收,而股东分红之后,分红是按个人所得税征收。所以这样一来,你的税会交得很高。但1988年之后,纳完公司税,公司股东分红部分纳的税,可以得到一些credit---即抵免。有人算过帐,即在双轨制下,公司税加上个人所得税要纳的税可达44%,而引进Imputation制度以后,只有20%。这个背景,我们在谈税务问题时要介绍清楚,这样才能帮助大家对公平税务有真实的理解。所以国家党不能象处理ACC那样,靠“唱衰”和靠撒谎(scaremongering)来达到自己的目的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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